全福會是「國際全備福音從業人員團契」之簡稱,是由一群職場上的弟兄們組成。它是一個國際性的團契,並於1951年由美國Demos Shakarian弟兄創立,在職場帶領工商界男士歸向基督。全球超過160個國家設有全福會的團契。台灣全福會是在1989年設立,全省現有15個分會。
全 福 會 四 要
1.要有靈修生活,與神建立親密關係。
2.要有正常的教會生活,讓教會牧者成為我們的屬靈遮蓋。
3.要參加全福會辦公室小組、家小組,與肢體建立互動相愛的關係。
4.要積極參與國度事奉。
全 福 會 四 不
不推銷、不借貸、不合夥、不論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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